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合同编制与签订培训会

财务科
创建于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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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采购合同编制与签订的具体程序、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规避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2月16日上午,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财审处、政法处共同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合同编制与签订培训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星源、四级高级主办王永生、财审处处长付华出席会议,本次培训会由市局四级高级主办王永生同志主持,聘请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刘俊国律师进行业务培训及案例讲解。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设立分会场,市局各处室项目采购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分局、各直属单位财务主管领导和法制审核主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分会场参会。

  刘俊国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具体条款,以“条文讲解+具体案例”的形式,分别从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七方面阐述合同签订应注意的法律事项,并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对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操作实务及风险防控进行详细讲解。

  培训会上,财审处付华处长结合服务类合同、租赁类合同、货物类合同、工程类合同的各自特点和具体要求,对不同类型合同的资金支付进度、合同编制、验收及付款时间、质保金(银行保函)等进行逐一解读,并现场传达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的通知》和唐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强调了今年将采用《2022年项目支出进度考核表》对各项目、各分局进行支出进度考核的工作部署。

  王永生同志强调,合同的编制与签订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是重大的风险点,要对采购合同加以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理论结合实际,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并对合同编制和签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详细掌握项目要求的技术参数等内容。二是付款方式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核。三是最终整体合同需要法治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四是积极推进项目进展,及时进行项目验收和付款工作,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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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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