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一次特殊的入矫宣告仪式在壶关县东井岭乡大井村进行。壶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东井岭司法所赶赴社区矫正对象曹某某家为其办理了登记接收相关手续,并进行了入矫宣告及入矫教育。
社区矫正对象曹某某因病情严重无法按时到县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报到,壶关县司法局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决定在严格执行入矫程序的同时,对其实行“上门服务”。在曹某某家中,工作人员对曹某某进行身份核对、信息采集、入矫谈话,还对其思想、家庭情况及身体状况进行了全面了解,随后对曹某某进行入矫宣告并签订了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等相关文书,告知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社区矫正规章制度等,并叮嘱其父亲及村委干部作为矫正小组成员要尽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督促曹某某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矫正规定。
曹某某及其家人对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工作表示感动和感谢,并表示在社区矫正期间一定会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司法所及司法局监管。
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壶关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在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中,在严格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的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感化教育,使他们感受到司法刑事执行过程中的力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