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伊宁县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法治宣讲暨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

Yh
创建于2023-05-25
阅读 305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为进一步抓住全国“民法典宣传月”重要教育节点,深入有效地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增强全体师生及家长的法律意识,提升法治观念,增强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的自觉性与主动性,近日,伊宁县第四中学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宣讲暨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

    伊宁县检察院四级检察官、我校法治副校长于韦伟以“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与行为边界”为切入,深入浅出的讲解了“拥抱两大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远离违法犯罪、争做守法青年”“学会自我保护,争做四有青年”几大部分,通过法条讲解、案例演示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向学生普及了基本法律知识,特别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保护、财产权利保护、家庭权利保护、在教育机构的权益保护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基本法律常识。同时,于韦伟还针对避免校园欺凌、谨防网络陷阱、做好自我保护等方面给出了建设性意见,并在最后寄语同学们,要在生活中做一个爱自己、爱父母、爱他人、爱国家民族的青年,立足当下,放眼长远,把自己的学习、研究与国家的发展相结合,找到属于自己的人生定位,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随后,伊宁县第四中学工会主席葛吉凤为此次活动做出总结,葛吉凤主席指出,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于韦伟校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民法典当中与学生息息相关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为、中学生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如何防范犯罪行为发生、如何对待校园欺凌等现象做出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内容丰富、材料详实,不仅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课,更是给同学们开展了一场意义深远的法治教育。

活动最后,为感谢伊宁县检察院小天鹅未检工作室对我校法治教育工作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出的无私奉献,葛吉凤主席代表伊宁县第四中学向于韦伟颁发聘书和赠送锦旗。

    明法于心,才能守法于行,通过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宣讲暨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激发了大家学法、懂法、守法的热情,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校园建设工作,为创建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编辑:殷昊

审核:苏明

阅读 305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