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矛盾化解在社区,让纠纷消弭于萌芽,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应有之举。社区工作不仅要注重服务好群众,还要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下功夫。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对于提升治理精细化水平和社区群众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千佛山南路8号院内的平房由宏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使用,长期以来仅有一名员工看管,由于近期公司改变了房屋用途搭建了楼梯,且外来人员车辆增多,由于安全问题与居民矛盾升级,一天报警近十次,僵持一个月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了解情况后,舜东社区矛盾协调员与网格员通过入户走访、居民来访等形式,征集到千南8号居民对2号楼后侧的平房人员出入管理的意见,并选出了7名业主代表。2022年6月15日,社区召集业主代表、公司负责人开展了第一次协调会。由于双方各执己见,言语激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一个月后,双方矛盾没有缓解,社区联合派出所、执法中队、社区律师等部门领导将业主代表、公司负责人再次集合在一起,召开第二次协调会。本着各退一步的原则,虽然双方态度缓和,但是终究由于管理细节问题没有谈拢,再次协调失败。
经过近一个月私下调解,8月12日,在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服务所、舜玉路派出所、舜玉路街道城管科、执法中队、司法所、舜东社区居委会等多部门协调下,双方最终取得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协议。
众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大都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但如果轻易放过,不从源头上消除化解,很可能会逐步演化发酵,让小问题变成大冲突。这不仅影响矛盾双方正常的工作生活,也会给社区和谐安定造成隐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不仅为居民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更重要的是激发了多元主体活力,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增加了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激发了基层自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