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家长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使国家资助深入人心,让每个需要帮助的幼儿家庭得到关心,资助办召开了2024年春节学期资助业务培训会议。在会议过程中,相关领导详细的讲解了资助政策,资助相关文件、表格等。
为了让每个需要帮助的幼儿家庭得到关心,我园及时宣讲资助内容,通过幼儿园美篇、宣传栏以及发放资助宣传政策等,及时更新国家资助项目内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浓厚氛围保证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开展了“温情资助,筑梦飞翔”的宣传活动。组织召开资助宣传工作安排部署会,向老师们传达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精神。
一、资助对象
在公办和合法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生(学籍必须经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
1.脱贫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脱贫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2.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和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一次认定后无论是否消除风险同一学段均资助)。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学生。
4.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7.烈士子女(公立园就读)。
二、申请流程
1.家长申请:在开学1个月内,幼儿监护人如实填写《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资助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原件和相关材料。
(1)家长提交《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包含户主页和受助幼儿信息页。
(2)证明材料包括:《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复印件;乡级振兴办开具的广西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
2.农村低保、城镇特困救助家庭、城镇孤儿、城镇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家庭、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幼儿、烈士子女相关证明。(注:以上材料要审核原件)
3.学校审核:学校对该学期申请名单审核后上报至教育部门,并在幼儿园醒目位置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按上级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县级资助中心审批。
4.教育部门审核:教育部门审批通知学校后,学校将审核后的受助名单再次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三、宣传时间
宣传时间:2024年2月25日﹣3月31日
四、家长申请
第一批:2024年2月26日一3月31日前将资助申请材料交到本班老师处。
第二批:2024年4月15日一4月30日前将资助申请材料交到本班老师处。
五、资助对象需提交材料
1.家长填写《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资助申请表》1份;
2.申请资助幼儿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受助幼儿页);(注:以上材料要审核原件)。
六、 受助名单公示时间
第一批第1次(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日﹣4月8日
第一批第2次(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2日﹣4月26日
第二批第1次(公示时间):
2024年5月6日﹣5月10日
第二批第2次(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0日﹣5月24日
资助相关政策我园会通过幼儿园班级群微信群发放资助宣传政策、家长会等方式宣传,请您关注并阅读了解,如对相关事宜有疑问,可咨询园领导及老师,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撰文:蒙秋阳
审核:红水乡中心幼儿园行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