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夏草木长,绕屋树扶疏。草木繁盛的实中,阳光和煦,清风醉人,所有风景皆可入诗。
为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文明有序的社会法律氛围,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杨海霞老师在七年级13班为同学们呈现了一节精彩纷呈的道法课——“法律为我们护航”
课下精心准备,细研深究,只为充分体现法治精神,让法律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课前,一段充满活力的课桌舞为课堂预热、注入了活力,望着激情四射、活泼可爱的孩子们,心情顿时美美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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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此景,心中油然而生一种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是的,保护未成年人,我们责无旁贷。
未成年人需保护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法侵害,所以需要给予特殊保护。
儿童也是战争最大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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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关系人类的未来,给予未成年人特殊关爱与保护,已成为人类的共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未成年人谁保护
我国宪法、民法典、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都对保护未成年人做出了特别规定,给予未成年人特殊关爱和保护
筑牢安全防线,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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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保护应珍惜
宪法和法律赋予未成年人受到特殊保护的权利,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该怎样面对这些保护?同学们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同学们各抒己见,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大家一致认为:我们要珍惜自己的权利,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