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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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主动创稳】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到松山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

创建于2023-05-23 阅读608

  开展警示教育,对于加强社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监管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它不仅能给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敲响警钟,让其牢记身份,更能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认识,克服在矫正期间的侥幸心理,知晓不可逾越的“红线”,不断促进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防止在矫对象发生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5月23日,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到松山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

强化规矩意识  筑牢矫正底线

  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部长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授课,用一个个鲜活、典型的反面案例,深刻剖析犯罪原因,警示大家要守心克己,讲法律、知敬畏、守规矩。提高自己的“免疫能力”,把矫正的纪律规矩视为“带电的高压线”,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增强法治意识,认真吸取教训,安全渡过矫正期。

增强法律意识  端正矫正态度

  县司法局副局长通报了今年以来因不遵守监管规定而被警告处分和收监执行的矫正对象,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遵规守纪,并强调三点要求:一是社区矫正矫正对象要强化学习,认真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真心悔改,主动接受社区矫正;二是社区矫正对象要增强身份意识,服从监管教育,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三是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履职尽责,管好社区矫正对象,坚决防止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改变行为意识  提升矫正效果

  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通过“以案为鉴、以案促矫”的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的监督管理规定,强调违法违规将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监管、不断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意识,让社区矫正对象时刻保持自省、自警严格约束自我的言行举止,不管在任何时候不越轨、不逾矩,从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对照矫正监管中的各项管理规定,认真自查思想行为,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行为准则,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行为自觉,实现“接得进、管得住、矫得好”的目标 。

  警示教育结束后社矫对象纷纷表示自己会懂感恩,更会珍惜高墙外的生活,认真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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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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