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前廉政提醒:风清气正 廉洁过节

监察室
创建于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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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邯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把过节当做锤炼廉洁观、弘扬文明观的磨刀石,自觉遵规守纪、抵制“四风”顽疾,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心中常放一把戒尺,眼前常看一根红线,耳边常鸣一口警钟,身边常沐一缕“清”风,过一个清正、廉洁、祥和的节日。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礼品卡、消费券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
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土特产品及安排各种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要求:

        明确和重申“九条禁令”: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花卉、食品等节礼(慰问困难职工不在此限);2、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杜绝以办公用品、米、面、油等名义开具虚假发票下账;3、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实物以及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4、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土特产品及安排各种活动;5、严禁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免票游览参观;6、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7、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8、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9、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做好公车封存工作。中秋节假日期间(2022年9月10日—12日),国庆节假日期间(2022年10月1日—7日),公务用车须于指定地点加贴封条后(正、副驾驶座)统一封存,并认真填写《公车编制表》和《公车封存表》,交由本单位值班室留存备查。封车期间公务用车不得在外维修、保养。


      凡是在节假日期间,因安全生产等正常工作须动用值班车和其它公务车辆的,一律严格实行“一事一车一登记”,认真填写《值班车辆使用表》,并交由本单位值班室留存备查。凡是没有按照要求登记备案的,一律按照违规使用公车处理。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加之假期人员流动性强,感染新冠肺炎风险加大,为确保全体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平安的假期,要求如下:1.非必要不离邯;2.非必要不来邯;3.做好个人防护;4.严禁扎堆聚集,按照“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严控婚丧嫁娶以及会议培训、论坛庆典、展览展销等聚集活动,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确需举办的,必须报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邀请、谁负责”;5.减少网购频次;6.不信谣不传谣。

  防微杜渐,廉洁过节。节假日期间是各种不正之风的易发、高发期,让我们共同坚守道德、法律和廉洁底线,经得起节日“廉关”考验,弘扬优良传统,摒弃陈规陋习,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文明、风清气正的节日。

        祝集团全体职工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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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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