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002164)股民索赔终审胜诉,这些股民可索赔挽损
2021年1月19日,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宁波东力,证券代码:002164)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证监会决定:对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此前,在2018年8月24日,宁波东力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明,宁波东力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年富供应链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应收款项,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行为,导致宁波东力2016年12月13日披露的《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和《交易报告书(草案)》、2017年7月15日披露的《交易报告书(修订稿)》、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披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过错的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等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诉讼时效截至2024年1月19日。需要向大家提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未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宁波东力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股票损失。所以适格投资者在诉讼时效到期之前应主动、积极地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该案已有终审胜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在诉讼时效到期前可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挽回自己的投资损失。
宁波东力(002164)股民索赔条件: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在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7月5日之间买入宁波东力(002164)股票,并且在2018年7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股民朋友也可通过查找“上海律师王金龙”并保持关注,王金龙律师会及时发布股票索赔公告及案件进展以便您及时获取最新的股票索赔资讯。
成功案例: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股民索赔成功案例众多,包括:山西路桥、山东墨龙、抚顺特钢、藏格控股、中安消、银亿股份、宝利国际、三房巷、超华科技、三圣股份、中毅达、新纶新材、延安必康、祥源文化、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等等。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与王金龙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王律师会给您发送索赔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该索赔事宜即全权交给律师处理,立案、调解、开庭等法律程序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进展律师均会在第一时间告知。我们采取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前期不用支付律师费,待投资者胜诉并顺利拿到赔偿款后再按照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