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晚间,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香溢融通,证券代码:600830)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决定:对香溢融通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下发后,即引发大批股民向宁波中院起诉要求香溢融通赔偿投资损失。该案前期已有两审胜诉判决且已获赔到位,股民索赔诉讼时效截至2023年6月5日,过期索赔权利作废。
需要向大家提醒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未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香溢融通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股票损失。所以适格投资者在诉讼时效到期之前应主动、积极地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香溢融通(600830)股民索赔条件:在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2日之间买入香溢融通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1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股民朋友也可搜公众号“上海律师王金龙”并关注,王金龙律师会及时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股票索赔公告及案件进展以便您及时获取最新的股票索赔资讯。
成功案例: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股民索赔成功案例众多,包括:山西路桥、山东墨龙、抚顺特钢、藏格控股、中安消、银亿股份、宝利国际、三房巷、超华科技、三圣股份、中毅达、新纶新材、延安必康、祥源文化、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等等。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与王金龙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王律师会给您发送索赔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该索赔事宜即全权交给律师处理,立案、调解、开庭等法律程序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进展律师均会在第一时间告知。我们采取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前期不用支付律师费,待投资者胜诉并顺利拿到赔偿款后再按照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