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后,经常会出现莫名其妙当被告被人讨钱的情况。为了避免莫名背债,杭州婚姻律师李晓娟给您以下建议:
一、避免在大额债务协议书上签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了夫妻共债共签的原则,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如果您你在相关债务协议上签字,则极很有可能因为被法院认定为有共同的借款意向而不得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如果不想共同负债,建议尽量避免在大额债务协议书上签字,比如借款合同、借条、还款计划、承诺书上,不论签字的位置是借款人、保证人、还是见证人,能不签字就不要签字。
二、避免使用自己的资金账户和债权人产生交集。
除了共债共签和事后追认外,还有些行为也会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比如出具借条时夫妻双方都在现场,所借款项汇入配偶账户,或者用配偶账户还款等。李律师建议避免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接收配偶单方举债的借款或者以自己的银行账户帮配偶归还借款本息。
三、不要以自己名义开信用卡或者办理消费贷,然后将卡交给对方或者通过各种形式套现出来,把现金交给对方。即使用也要用在买车、买房等家庭共同生活中。
因为信用卡或消费贷逾期时,银行只会起诉借款人一方,不太会涉及配偶一方。实务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要离婚时,实际使用的一方拒绝偿还,导致借款方既没有享受到借款带来的收益还需要背负高额债务。
四、发现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时,及时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或及时离婚止损。
夫妻一方一旦染上赌博、吸毒等恶习时,会不管不顾地将家中值钱的一切东西都变卖、抵押去维持,甚至可能在外欠债导致欠债公司上门讨债。如果不及时隔离,可能会导致整个家庭处于风险之中。因此,在发现一方染上赌博、吸毒等恶习,尽快对资产做一个隔离,可以在保证自己及其他家人人身及经济安全的情况下,再帮助该方慢慢解决恶习、债务问题。
五、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对夫妻共同债务以及谁来承担予以明确。
离婚时,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予以明确,约定清楚所列债务如何承担,清单所列之外债务,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如一方因对方以个人名义举债而涉诉并担责,则有权就所承担的全部债务向对方行使追偿权。
李晓娟律师建议在操作时还是要结合家庭的实际情况及夫妻感情状态,避免因此导致共同财产流失或影响夫妻感情。有婚姻问题找专业婚姻律师解决更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