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9日,崖州区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下沉到港门村调委会,联合港门村调委会调解本村村民陈某某与林某某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
经了解,陈某某与林某某为叔嫂关系,2012年,位于“牛口园"0.67亩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共计97552元。林某某已领取补偿款,但未将补偿款分配给陈某某,并且已将补偿款花完。陈某某多次与林某某索要补偿款,因林某某资金困难只归还2万元,未将拖欠的补偿款(77552元)及时支付而产生纠纷。
经调解人员的调解,双方达成共识,林某同意将“牛口园”0.45亩被征用的补偿款88020元由陈某领取,陈某领取补偿款后并退还10000元给林某。调解成功,双方自愿签署协议书。
(涉及金额1855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