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港口镇qw
创建于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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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5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应春林率执法检查组到圭峰镇、朱坑镇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

检查组先后到圭峰镇流口村水库、信江沿岸、朱坑镇潭石村信江河支流、西童村小港、塘坪村陈官塘水库进行实地查看,并听取乡镇负责人关于《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水污染防治、河岸线管制、重点水域严格捕捞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用水保障、绿色发展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5月19日上午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县发改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等相关负责人作了关于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汇报。

王琛芳表示相关部门要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全面推动全县上下共同抓好流域水生态保护工作。从启动执法检查到形成报告,从审议问询到督促落实,人大监督“全链条”形成工作闭环,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最佳的实施效果。

应春林指出,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决策部署,法律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工作措施有效得力,环保制度落实较好,环境质量状况持续提升,水环境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应春林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各单位依法履职尽责,压紧压实责任,自查自纠问题,发挥法治威力,落实法定职责,确保《长江保护法》全面贯彻实施。二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强化使命担当,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系统治理,要切实落实法律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持续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以法治力量共护“一江碧水向东流”;三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长江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推动长江保护法深入人心,不断夯实水污染防治基础,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全面落实长江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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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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