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20:35分,兴农收费站接到举报,有三台六型油罐车辆在兴农服务区进行倒货,将三台车的货物集中到一台车上进行运输,车号分别为辽HL6221、辽HJ6289、辽HF1818。
接到举报后兴农站根据《天眼行动实施方案》启动紧急预案,迅速将此事件上报鹤大运营分公司稽核管理部,同时联系鸡西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鸡东县高速交警大队、兴农镇派出所四家联合迅速抵达兴农服务区现场,对涉事司机进行询问、拍照、录像收集证据,同时将三台车辆押运回兴农收费站进行过秤,通过计重数据显示,倒完货物车辆车货总重达到了86吨,严重超出了额定吨数,对高速路面损坏和行车安全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对涉事车辆做出了从快从重的处罚,每台车处以9000元罚款,打击了倒货超载、逃缴通行费的嚣张态势,为完成全年收费目标和“天眼行动”取得硕果奠定了基础。
通过与倒货司机对话了解到,他们将三台车货物集中到一台车运输,从而达到两台车从最近站驶出高速节省高速通行费和燃油费的目的,另一台车严重超载驶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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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鹤大运营分公司《2023年路警联动稽核打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高效完成全年收费任务目标,兴农收费站依托“警企协作”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逃费车辆,大力开展以整治大车小标、J、U行驶、假冒绿通车辆为主的“天眼行动”,坚决对路网内超载超限车辆保持高压整治态势,突显出路警联动综合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