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及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北京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按照《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开展督导检查医疗卫生机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琼卫函[2023]33号)文件要求,在委第一督查组组长李文秀副主任具体指导下,乐城医药监管局副局长罗红强、委规划处二级调研员宋超、委妇幼处三级调研员王菊香以及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相关同志组成督查组,于5月5日-9日对省人民医院、瑞金海南医院、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省眼科医院、省血液中心、省第三卫生学校等15家单位展开了全方位、拉网式督查。
督查组遵循查找隐患、堵塞漏洞、边查边改、确保安全的原则,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15家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全、危化品管理、治安保卫、后勤保障等五个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检查指导,并现场反馈,要求立行立改,对短期内不能整改的,提出时限要求,跟踪问效,确保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清零。
督查组对受检单位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及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三管三必管”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同责”,压实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二是安全风险防控排查必须常态化,特别是配电室、供氧站等关注重点部位和关键风险点必须做到责任到人,定期巡查;三是风险隐患台账和安全应急演练是安全防控的重要保障,要认真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