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创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做好2023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昌江赛区)赛事工作,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全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激发青年人才、返乡创业者等各类群体创新创业活力和创造力,为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01 大赛主题
自贸海南 共创未来
02 大赛时间
2023年5月至8月
03 大赛流程
大赛分报名、初赛、决赛等3个阶段
(一)大赛宣传发动及启动
(二)初赛阶段
初赛通过评审各参赛项目创业计划书方式进行,最终乡村振兴创业组评出6个项目进入决赛,排名第7-12名选手获得优秀奖。
(三)决赛阶段
决赛通过“5+5”项目路演评审方式进行评审,即选手展示5分钟(可借助VCR展示),评委问答5分钟,根据最终得分高低,乡村振兴创业组决出一、二、三等奖。
04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昌江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昌江黎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共青团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员会
昌江黎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昌江黎族自治县就业创业孵化基地
海南盛合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05 大赛组别
乡村振兴组
为推进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琼发〔2023〕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举全省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振兴,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重点发动符合乡村振兴的创新创业项目参加。
06 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应紧密结合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打造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和十二大重点产业发展要求,参赛企业或机构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在昌江县登记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在昌江县历届创业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不能参加本次大赛。
07 奖励及扶持
(一)奖项设置
经实地核实、公示后,将对获奖项目给予奖金或奖状等表彰。
奖金合计9.2万元。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 奖金20000元(含税)
二等奖2名 奖金各15000元(含税)
三等奖3名 奖金各10000元(含税)
优秀奖6名 奖金各2000元(含税)
大赛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于积极推介创业项目参赛的相关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二)配套措施
1.市场推介。推荐大赛获奖项目代表代表昌江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相关展会;推荐对接电商企业、农产品供应链企业等洽谈采购事宜。
2.包装设计和品牌策划。获奖项目将获得为期一年的创业顾问服务,包括品牌策划、营销推广、流程管理等服务,帮助获奖创业者进一步提升竞争力。
3.创业辅导。针对获奖项目需求,大赛结束后陆续组织对接财务、税务、法律、金融融资、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媒体宣传等方面专业服务机构进行辅导。
(三)政策扶持
1.创业贷款。针对本次大赛获奖项目开辟创业贷款绿色通道,经评估符合政策和条件的,协助办理无抵押创业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给予贴息。
2.创业孵化。获奖项目优先入驻本县各创业孵化基地,产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创业政策聚集地,享受各项政策性扶持,其中创业基地可为创业者提供孵化场地,(免两年房租水电费),提供企业经营办公、产品展示、会议洽谈的场所,提供办理工商、税务、融资等咨询指导,为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落实我县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同时,提供创业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帮扶、创业培训、产品推介、创业交流、成果展示等服务。
3.考察学习。组织获奖项目团队,(每个团队限两人)赴外地参观学习,参观知名创业企业,拜访成功创业者,学习先进经验,费用由组织方承担。
08 参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日起,报名截止至2023年5月25日18:00。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团队或个人,可通过以下两种形式报名:
在昌江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并发送到指定邮箱:383909325@qq.com;或前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点(昌江县石碌镇建设西路10号昌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二楼)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参赛团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大赛参赛报名表》一份;
4.《创业计划书简本》一份(见附件3)。
(四)其他说明
《大赛参赛报名表》、《创业计划书简本》可从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changjiang.hainan.gov.cn)下载。
报名联系人:梁小姐 0898-2668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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