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和街道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能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区卫健局行使的非法行医、公共场所、餐饮具消毒等三项职能处罚事项已下放至乡街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为进一步提高各乡街三项职权行政执法能力,区卫健局责成卫生监督所于2023年5月16日在卫生监督所三楼会议室对乡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
卫生监督所全体成员以及各乡街综合执法队长和队员各一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会议由卫生监督所所长主持,区卫健局二级主任科员刘彩艳就此次培训和三项职能检查以及处罚工作讲了意见。
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医疗市场科科长、学校卫生和传染病科科长,分别就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违反公共场所卫生要求的监督检查和处罚;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集中消毒规定的监督检查和处罚予以详细的培训和讲解。
此次培训是按照区司法局“点餐式”行政执法培训文件要求,把专业知识补到关键时、关键处,精准助力乡街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了乡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了法治思维,提升了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参加培训的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契合执法实际,针对性、实用性很强,对今后执法办案工作理清工作思路,开拓视野及全面提升执法办案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