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安全绿色发展 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严立新
2023年5月15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严立新在主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党课》上指出,各单位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大要点”、“十句硬话”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安全生产重如泰山,关乎社会大众权利福祉,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安全生产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论述安全生产红线、安全发展战略、安全生产责任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
遵法学法
守法用法
企业员工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使用法律,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
案例一:
公司劳务员工:凡某某、谢某,因利用职务之便,私自盗贩公司柴油获取私利,于2023年2月25日,被公安机关因涉嫌盗窃罪刑事拘留,公司将两人列入禁止进入涟钢物流公司劳务项目承包范围。
案例二:
公司劳务员工:颜某、刘某某, 未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在2023年3月~4月期间,私自帮他人装运碎石获取私利,被公司查获,对两人发出列入禁止进入涟钢物流公司劳务项目承包范围警告。
刑法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案例三:
公司正式员工李某某,2022年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处,公司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按血液中酒精浓度的不同来区分的,按现行标准,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在20-80mg/ml(不含80)之间,属于酒后驾车;血液中酒精浓度等于80mg/ml或以上时,属于醉酒驾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车好路好
安全最好
安全意味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康,安全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起点,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安全是我们心里最美丽的愿望,最平凡的寄托,也是最美好的期盼;安全是我们的生命之舟,时刻载着我们的安危。“注意安全”绝不是一句口号,也不是一个指标!
警示案例一:
2023年2月1日上午9时左右,集团公司一职工骑电动车去上班,途经钢城西路,由于路面光滑,洒水车刚洒完水,加之路上有油污,电动车突然失控摔倒,第四车队驾驶员张某某驾驶自编号A240车辆与该车同方向行驶,由于未根据行驶速度、天气和路况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前一职工骑行电动车突然摔倒后采取紧急措施,仍撞上了倒在地上的电动车与电动车驾驶员,造成人员受伤与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警示案例二:
2023年2月6日上午9点左右,第四车队驾驶员曾某某驾驶自编号A277在2250厂装载86T净重量氧化铁皮转运到360矿场卸货。驾驶员在公司多次强调驾车时必须规范系好安全带的前提下,仍未按要求系好,加上车辆严重超载存在安全隐患,车辆在卸载货物起斗时发生侧翻,造成驾驶员头部受伤,车辆受损的事故。
一、要系安全带
在车辆碰撞时,安全带能避免驾乘人员与方向盘、仪表板等发生二次碰撞或飞出车外,从而有效降低伤亡率。据统计,在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时系安全带可使驾乘人员死亡率减少57%,在事故中存活的几率是不系安全带的两倍。
二、不要超速行驶
在行驶过程中,车速越快,驾驶人的视力越低,视野越小,反应时间少,判断误差越大,实验证明每超速5km交通事故危险性将上升近200%。
三、注意保持车距
在行驶中,同车道的前后车辆必须根据行驶速度,天气和路况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否则一旦前车遇到突发情况,采取紧急制动时,后车极易发生追尾事故。
四、严禁超载
载货质量增大、惯性随之加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会增大。超载导致轮胎负荷过重、变形,易引发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或侧翻等事故。
五、严禁疲劳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四个小时,疲劳驾驶时,驾驶人容易出现动作迟缓、操作停顿或反应时间变长,甚至闭眼打盹等情况,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六、认真检查车况
货车驾驶人对车辆一定要勤检查、勤保养;定期对车辆的油路、线路等地方做好检测,定期到服务站、修理厂对车辆做好全面的维修、保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整改,预防车辆发生自燃等现象,同时,车上一定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保护生命
拒绝违规
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忌,少拧一颗螺丝,不戴一次安全帽,都是对生命的漠视。安全生产工作干久了,有人会产生一些侥幸心理:“违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不一定伤人,伤人不一定伤己”,但是每一次安全生产的违章操作都有可能发展成大型“斩首”现场,别等到事故发生时追悔莫及。
违章案例一:装卸货物未下车监护
2023年4月1日,第三车队吴某某,驾驶自编号A007在210卸渣块时,未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下车,由于吊装渣块时钢丝绳断裂,渣块砸向车辆货箱,造成车辆剧烈震动,导致坐在驾驶室的吴某某腰椎骨折。
吊物坠落是起重吊装作业事故中最常见的事故之一,看似平常的装卸作业,实则暗藏很多风险,事故总在不经意间出现,做好防范才能确保平安!
违章案例二:疲劳驾驶、分心驾驶
疲劳驾驶是行车途中潜伏的“隐形杀手”,闭眼的瞬间就是危险降临的时刻。
驾驶人疲劳时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加;
★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
★ 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
★ 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驾驶车辆
切忌注意力不集中
视线一旦离开路面
如果遇到突发情况
瞬间就会成为“马路杀手”
看一眼手机最少需要3秒,假如以60km/h的时速开车,那么 3秒钟就会盲开出约50米,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正常情况下,以60km/h的时速开车,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刹车时,刹车的距离至少是 20米 ;如果边开车边看手机,刹车距离会更大,后果将不堪设想。
有时候
几秒钟
就足以彻底改变一切!
违章案例三:违规行驶
2023年5月6日上午9时许,我公司车辆正常行驶至娄涟公路,在途径铁炉冲路红绿灯路口时,一辆从辅道违规调头的大型货车,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盲目行驶至路中,导致我司车辆因无法避让而相撞,造成了车辆严重受损,所幸两车司机均未受伤。
每一位驾驶员都需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防御性驾驶技能,当车辆在经过复杂路段、交叉路口时,一定要集中精力,多观察周围情况,减速行驶,必要时停车让行,遇突发情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四不伤害”的原则。
安全,是生命的生机,如果淡了安全,那就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
安全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爱,如果忽视了安全,那是对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对家人的不负责;
安全是一种幸福,当我们在工作中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回到家中与亲人相聚的那一刻,幸福也就包围了我们;
安全是一种行为,无论你从事的什么岗位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我们工作中没有绝对的安全环境,只有相对可靠的措施;
安全是一种习惯,提高安全意识,每天工作开始的时候就把安全放在第一,多留点心,不要心存侥幸,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每个环节做好安全措施,就把安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安全重于泰山,忽视安全等于一切为零。为了您亲人的幸福,为了您美好的明天,让安全与我们共同携手并肩,一起创造幸福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