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3〕1号)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家长们对该项工作的知晓率,更好地推进国家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我校作为样本校之一,现将致家长一封信发给大家,请您认真阅读。
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德育、科学、劳动三个学科的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学校管理和区域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情况,同时监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德育:重点测查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基本国情常识掌握情况等。
科学:重点测查学生的科学理解能力、 科学探究能力、科学思维能力以及科学学习态度与习惯。
劳动:重点监测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精神以及劳动习惯与品质。
监测对象
2023年春季学期我校四年级在校学生,相关道德与法治、科学、劳动课程教师和班主任教师,校长,相关教育管理人员。
监测时间
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时间为5月24日全天和5月25日上午。测试场次与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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