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养殖场(户)的一封信

如烟
创建于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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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养殖场(户)朋友们:

  家畜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管理的二类动物疫病,布鲁氏菌可感染牛、羊、猪等多种动物,其中以羊、牛易发,其主要特征为母畜流产、不孕和公畜睾丸炎,患病动物是主要传染源。

  近年来,随着全县家畜饲养量不断增加,动物及其产品流通频繁,畜间布病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已对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切实保障全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此,我们倡议广大养殖场户共同协作做好以下防控工作:

  履行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养殖者是动物健康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做好动物疫病预防工作是每一位养殖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广大养殖场(户)要切实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依法开展养殖活动,主动配合动物疫病防控部门做好畜间布病免疫、监测、净化、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完善防疫设施条件,确保动物健康生产。

  规范调运行为。活畜跨区域流通是畜间布病传播扩散的最主要原因,广大养殖场(户)要切实增强防疫意识,依法依规调运动物,牛羊等易感动物调出时,必须提前3天向当地乡镇畜牧兽医站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调运;县域外(省内)调入动物时,必须提供调出地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省外调入动物到达目的地后必须向县动物检疫站或乡镇畜牧兽医站报告,并提供调出地相关机构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和相关实验室检测报告。动物调入后要隔离观察30天,经检测无疫病后才可混群饲养。对无检疫证明私自调入动物的违法行为,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对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确诊的布病阳性畜予以强制扑杀。

  做好免疫接种。从2023年开始,我县将于每年3-4月份对全县除奶牛、种畜、孕畜以外的3月龄以上健康牛羊进行一次集中免疫。广大养殖场(户)要牢固树立“动物疫病,预防为主”的观念,积极配合村级动物防疫员做好畜间布病强制免疫,不得拒绝和妨碍免疫工作。

  做好个人防护。人主要通过皮肤黏膜直接接触、消化道、呼吸道感染布病,广大养殖场(户)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饲喂或接触牲畜后要立即洗手、消毒,牛羊分娩接羔、处理胎衣及流产物时更要特别注意,必须全程佩带口罩、橡胶手套、穿工作服,对流产胎儿、胎盘要进行深埋处理,对流产物污染的地方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日常生活中,要养成良好的健康饮食习惯,不食用未加热成熟的牛羊肉,坚决不买、不食来路不明和病死牛羊肉,不饮用未经消毒杀菌的生鲜奶。Ⅰ

  做好消毒灭源。要定期开展消毒灭源工作,对牲畜养殖圈舍、饲喂工具每周进行2次消毒,对周边环境每周至少进行1次消毒,交叉使用消毒剂。要及时清理牲畜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污物,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周围环境卫生清洁。对清理的粪便、污物、垫草等要通过发酵、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做好主动报告。养殖过程中,一旦发现母畜流产、不孕、乳腺炎,子宫内膜炎、公畜睾丸肿大、关节炎等临床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当地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采取隔离、消毒等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不出售、不转运、不乱抛、不宰杀发病或死因不明的动物,更不得编造和散布重大动物疫病、疫情信息。

  养殖场(户)朋友们,畜间布病防控关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共卫生安全,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全县布病防控工作承担一份责任,贡献一份力量。我们坚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全县畜间布病流行态势必将得到全面遏制,养殖业发展必将更加健康向荣!

  湟源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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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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