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任何意外都会给孩子和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机动车酿成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全国各地交通安全事故,已成了学生意外伤亡的“二号杀手”,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我校十分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但是仍有部分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在此向全体学生及家长们发出倡议:
家长是孩子们学习的榜样。作为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以自己的规范行为给孩子们起到示范作用,让孩子们从小就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理念。驾驶机动车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争道抢行,不超速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员超载,经过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通过路口时按序排队通行。杜绝使用三轮车和其他农用机动车接送学生。在学校门口和周边道路做到即停即走。
教育孩子步行外出时,要走人行道。横过马路必须走斑马线或过街天桥,无论是否有车,都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的规则。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先看左、再看右,确定安全后,再快速通过路口。走路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要做到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违反交通信号,更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
机动车的前后左右都存在一定的视线盲区,极易造成危险。家长应告诉孩子切勿在车后方或者停车场内停留、玩耍,特别是汽车尾灯亮起时,要迅速远离;而在汽车前方通过时,低年级学生要将手高举,提高司机看到自己的几率,进而避免司机视觉盲区引发的交通事故。
家长驾驶机动车接送孩子时,要自觉系好安全带,并确保车内所有乘客都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对于12周岁以下的孩子,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安全座椅要正确安装在车辆后排。
切勿让孩子乘坐无牌车、报废车和“黑校车”,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千万不要让孩子乘坐超员车,车辆一旦超员行驶,不仅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大大降低车辆稳定性和制动性,且没有安全带的保护,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
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沿道路右侧行驶。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和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家长骑车接送学生要主动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时,做到不逆行、不闯灯、不猛拐、不斜穿、不脱把、不扶身并行、不追逐竞速、不争道抢行。
1.教孩子认识一些重要的交通标志,告诉孩子如何正确地过马路,如何避让来车,特殊天气出行注意事项父母也要及时提醒教育。
2.孩子在8-10岁以前无法对空间、速度和距离做出准确的判断,不宜独自过马路。在这之前,父母拉着孩子的手带孩子过马路(父母首先要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树立榜样),为孩子选择一条相对安全来往车辆比较少的路线。
3.教会孩子躲开拐弯的车辆,父母应该告诉孩子当汽车的方向灯一闪一闪的时候,就是汽车在告诉你它要转弯了。遇到要转弯的车辆,特别是大货车,不能靠它们太近。因为汽车转弯时,前轮通过道路的某一物体,很可能后轮却不能通过。这时孩子即使躲开了车头,也很有可能被车尾撞倒。
学生安全一直是家长、学校、社会最牵挂的事。希望各位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让我们携手筑起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远离交通危险,守护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