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4日,中国现行宪法正式颁布。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 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5月15日,路北区实验小学六(9)中队举行“宪法在我心中”主题升旗仪式。
本次升旗仪式由张洛鸣和刘思雨两位同学主持。
出旗
担任本次升旗的升旗手、护旗手分别是陈妍隽竹、高艺函、刘奕含三位同学。
介绍升旗手事迹
六(9)中队的升旗陈妍隽竹同学性格活泼开朗,爱好广泛,喜欢唱歌游泳画画等。多次被评为孝敬之星,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积极参加校内校外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劳动,团结同学,是老师得力的小助手,是同学们学习的好榜样。
升国旗
伴随着雄壮嘹亮的国歌声,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全体老师和同学们肃立,向国旗敬礼。
唱国歌
国歌响起,全体肃立,少先队员用嘹亮的歌声表达对祖国的敬爱。
国旗下讲话
六(9)中队的辅导员王老师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她谆谆教导每一个少先队员:宪法伴随我们成长,呵护我们的一生。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要用实际行动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宪法在我心中》
毛主席曾这样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由此可见,每一位中国公民都应当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贡献力量。
亲爱的同学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年儿童,我们要从现在开始,从点滴小事做起,尊重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努力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