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大田县太华非金属矿钾长石、石英石矿石英石矿井“4·2”一般冒顶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大田县于4月4日组织召开事故警示会,县委常委、副县长詹冬华,县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分为五个议程:
一、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田加海通报“4·2”一般冒顶事故初步调查情况;
二、太华非金属矿甲魁石英石矿井主要负责人就“4·2”冒顶事故作表态发言;
三、太华非金属矿主要负责人就“4·2”冒顶事故作表态发言;
四、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魏初铭部署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一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二要严格落实防范冒顶片帮工作措施;三要扎实抓好重点安全风险管控;四要全面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五要加强管理团队建设。
五、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詹冬华作重要讲话。一要严肃查处事故。事故调查组要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二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严格按照近期部署开展的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大排查,特别要对井下顶板分级管理、支护材质和强度、“敲帮问顶”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采空区治理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推动提升矿山安全基础水平。三要扎实抓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当前我县已进入汛期,各非煤矿山企业(含尾矿库)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