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荒毁林起纠纷 倾心调解终化解

王彦辉
创建于202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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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27日,共荣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因焚烧秸秆失火而引发林地火灾损害赔偿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签订赔偿协议书并当场付清了赔偿款,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都比较满意,案件的成功调处也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赞。

     4月16日,共荣镇一心村村民郭某在自家玉米地焚烧秸秆时,因防火措施不当,疏忽大意,将秸秆点燃后自行离开,由于风力影响火势蔓延到与其紧邻的张某的林地,造成张某4000余棵杨树不同程度烧毁,张某经济损失数万元。案件发生后,张某向属地派出所及市林业公安部门报案,市林业公安部门进行了现场勘测,对案情进行了分析,确认未达到刑事立案条件,所以建议张某按民事损害赔偿案件进行处理。

  4月26日,张某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双方召集到一起对案件进行了调查了解。首先听取了受害方的调解意见,受害方要求郭某赔偿50000元,郭某承认由于自己过错造成张某大量经济损失,应该赔偿,但目前没钱赔偿,只愿意用自己7.6亩林地大约400棵15年生杨树赔偿。因双方赔偿数额差距较大,争执不下,双方发生口角,调解出现僵局,于是暂停调解,让双方回去冷静思考再行调解。

  4月27日,郭某、张某再次来到司法所,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极力调解下,郭某最终同意给张某增加赔偿款,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一、郭某将自有林地7.6亩400棵杨树给张某作为赔偿,林权证暂由张某保管,因该处林地是退耕还林地块,张某采伐期限至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采伐为止。二、郭某另行给付张某现金10000元作为赔偿。三、张某在烧毁林地补栽费用自行负责。

  至此,这起因焚烧秸秆失火引发的林地赔偿纠纷画上了一个比较完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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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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