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第十小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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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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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昌邑区第十小学校为切实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接收新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校2023年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具有我校学区户口或临时户口的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小学适龄儿童(6周岁)。


二、招生范围

       凡居住于和平路以北、和平街以西(水泥厂区以西)、铁合金厂区以南(含炭素厂厂区)、101省道以东的区域内的(矿建社区、水泥社区、炭素社区、万利社区)的适龄儿童。


三、工作步骤

(一)学校组成了招生领导小组。

(二)向学区内社区下发学校招生通知,做好报名方式宣传工作。

(三)公布幼升小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5月20日-29日,选择到公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通过三个途径进入吉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一是关注“吉林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微信公众号,直接进入报名平台;二是通过吉林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点击首页“招生入学窗口”中的“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板块,进入报名平台;三是在“吉林市教育”APP的“服务”栏中,点击“义教入学”进入报名平台。完成子女或被监护人网上注册、信息录入、登记报名。   

 2、5月29日,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打印“2023年吉林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签字确认后,并携带“采集表”、《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私有产权房,须携带在住建部门备案的正规购房合同、入住手续和可以证明购房人已缴纳房款的正规票据)、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昌邑区第十小学(原逸文实验小学)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学校按规定对提交的信息采集表和其它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登记,并将符合条件的新生信息录入到吉林市教育局“幼升小”管理系统。 

3、5月30日-6月9日,区教育局入学信息审验小组通过吉林市“幼升小”和“小升初”管理系统,对本区域内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市直)拟招收新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适龄儿童、少年应具有所在学区户籍(或居住证)和与户籍相一致的房产证,且实际居住,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住房登记时间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各区教育局协调公安、住建、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进行审验。

4、6月10日-15日,区教育局对在本区报名的新生相关信息和证件进行核查。同时,联合街道社区对新生家庭实际居住情况进行入户调查。

5、7月6日,区教育局下发新生入学通知书。此通知书为新生入学建籍的唯一凭证。

6、7月8日,新生持入学通知书、户籍、房证等原件到录取学校报到。各义务教育学校做好新生报到接待工作,对没有按时报到的新生,要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联系。

7、新学期开学一周前,新生在家长的带领下,携带《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咨询电话:    13596358905

                 18543297650

                吉林市昌邑区第十小学校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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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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