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开始报名

李红
创建于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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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及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现将石林县民族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2017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有学习能力,居住在石林大道堡子村红绿灯路口、石林中路至新转台路口以东,新转台沿龙泉路至环城路与天奇花园交叉路口以北,除紫玉中心学校学区招生范围外的城区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指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人户一致”优先入学,按批次招录。如本校招生计划超额,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它小学。

三、招生计划

石林县民族小学按每班45人,计划招收5个班,共225人。

四、报名时间

监护人于2023年5月12日——18日,登录“石林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系统”(网址http://slenroll.kmmbjy.com)进行入学预登记,采集城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信息。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5 月20日—2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5 月27日—2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石林县民族小学

(三)资格审查条件

1.监护人需持预报名信息登记表(在预报名系统中打印)

2.城区居民(民族小学辖区内)

城区居民(户籍在鹿阜派出所)子女持监护人(父母亲)户口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片区小学报名资格审核。(以上2种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随迁子女(民族小学辖区内)

(1)在石林务工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林务工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务工地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

(2)居住证明:在石林县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半年及以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林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

(3)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核定入学条件。

    (以上3种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六、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学校要组织教师对报名的适龄 儿童进行入户调查,认真核查并填写入户调查表相关内容,监护人要积极配合。经入户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将劝返回属于生源片区内的小学报名入学。

七、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学校将监护人提供的各种证件交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居住证》由县公安局负责审核;《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由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凡提供的报名材料出现伪造、涂改、冒名等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八、其他事项:

我校午间课后服务提供午餐、室内午休(自愿参与)。所有学生必须由监护人亲自接送, 保往返途中安全。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小学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网上预报名二维码

附件2:小学一年级报名户口册复印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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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小学欢迎你!

图片:李贵及学校各年级老师

编辑:李红梅

审核:张琴芳

终审:毕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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