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第三中学小学部招生简章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满洲里市教育局《2023满洲里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含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如有新规定另行通知。
二、招生条件
(一)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一致,适龄儿童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均须在2023年1月1日前。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需提供该房产购房合同及机打发票。房产性质不含商铺、车库、门市。适龄儿童与父母产权证与户籍不一致,按产权证地址就近入学。产权证上有两人及以上人名(非夫妻关系)者,须持产权60%及以上,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资料为准。
(二)第二批次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不符合第一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即,有满洲里市户籍无产权证或无产权证无满洲里市户籍或落户在非法定监护人户籍等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组依次分批次统筹开展招生工作。
(三)优先录取条件。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满洲里市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文件要求,落实优先录取工作。其他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三、其他事宜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6月10日,适龄儿童家长网上填报适龄儿童基本信息。 网上报名填报时,家长要认真、如实填写户籍、房产等信息,上传的资料一定要清晰,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监护人须承担虚假、错误信息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后果。
(二)线下审核材料要求。
1.已经进行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需要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完成线下审核。
2.材料审核时间:6月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材料审核地点:满洲里市第三中学东门家长接待室
(三)录取时间。7月20日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完成第一批次录取,8月15日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完成其他批次录取。
学校报名咨询电话: 刘老师:13789500089 贾老师:13847058750
满洲里市第三中学小学部报名系统网址:
https://zs.mzljyy.cn/?xx=303-1
二维码:
满洲里市第三中学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