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梨路幼儿园入园手册

香梨路幼儿园
创建于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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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朋友,您好:

      欢迎您和宝宝来到香梨路幼儿园(实验分园),为了节省您的时间,使您更快办好入园手续,同时也让孩子能更快、更好的适应幼儿园生活,现将入园准备及需要了解和配合幼儿园做好各项工作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衷心希望在我们家园共同努力、紧密配合、精心呵护下,给宝宝一个快乐而美好的童年生活,确保宝宝身心健康成长。

一、招生范围、所需费用:

1.本园招收2.5—6周岁健康儿童;9月集中招生,如有空位可随时插班。


2.所需费用:保育教育费,每月950元;预交伙食费,414元;初入园合计1364元。伙食费每天18元,(三餐两果一奶),执行儿童带量食谱省级标准,按日据实结算;每月1-4号通过手机“沈阳政务服务”缴费平台、银行APP等缴费。

二、入园前准备:

1.下载“沈阳政务服务”APP(交托费软件);工商银行APP(交伙食费);退园退费时需持有盛京银行卡。

2.生活用品

*被褥(带名签标记): 床尺寸:130cmX60cm,椅子尺寸:30cmX30cm   ,均为黄色纯棉布料指定统一花色;椅垫:与被褥同花色;

*室内换穿的便鞋一双;4岁以下幼儿内衣裤两套、袜子两双。

*幼儿2寸照片8张(照片背景不限),背面写上幼儿姓名。

3.入园上交的书面材料:

*入园体检表(家长自行带幼儿空腹去妇婴医院西门体检处体检);


*幼儿及其第一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各一张(户口可以不在一起);


*幼儿保健手册(粉本或蓝本);


*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核查报告单(到注射疫苗单位或社区医院进行接种核查);


*转园幼儿需转园证明及原学籍转出;

三、接送幼儿来离园规定:

1. 请家长按幼儿园规定时间、地点、路线准时接送幼儿。来园7:20—8:00;离园: 中、小班16:30,托班16:35。


2. 为保护幼儿安全,接送幼儿原则上应由直系亲属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别人代接,家长必须提前给老师打委托电话说明情况。


3.父母双方均为幼儿监护人,任何情况下,幼儿园没有权利禁止某方接、看孩子,如有家庭纠纷请自行协商解决,幼儿园不做配合

四、在园期间请假制度:

1. 为保证幼儿受教育的连续性,培养孩子良好品格与习惯的形成,请坚持送孩子入园,不无故缺席、迟到。


2. 幼儿如遇到生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来园,家长需主动与老师请假,保持家园沟通,告知具体情况。按照辽宁省幼儿园收费文件规定,在园期间因个人问题不能来园者,托费不予减免,伙食费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五、卫生、健康、疾病防控管理事项: 

1.凡离园三个月以上及跨年转园的幼儿,重新入园需重做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2.幼儿直系亲属患有传染病时,应向园里告知,并暂缓入园,经检查确无感染,方可入园。


3.入园时进行幼儿接种疫苗情况登记,如有漏扎疫苗,须及时补种;入园后积极配合幼儿园定期完成“幼儿接种疫苗情况核查”工作。


4.幼儿如有过敏史、抽搐史及其他营养不良等病史需如实填写在“入园登记表”中,并与班级教师说明,作好记录,严重者需与幼儿园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如隐瞒病史,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患有如心脏、脑部、血液等重要器官疾病不适宜集体生活者,需与园里沟通同意后入园,并与幼儿园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如因发病出现后果,责任自负;如隐瞒实情,发现后即以清退处理。


5.本着为所有孩子负责的原则,凡患传染病(如疱疹性咽颊炎、手足口、菌痢、腮腺炎、肝炎、水痘等)的幼儿,一律按疾控与儿保部门所规定时间、方法进行隔离,隔离期满后方可入园;同时家长须立即告知班级教师,便于园里做好全园的预防隔离和消毒工作。如因刻意隐瞒病情,造成病情在园扩散传染者,幼儿园将做清退处理。

六、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安全管理是确保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也是幼儿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请家长配合本园做好以下工作:


1.幼儿来园时应穿便于运动与走路的服装、鞋子,不能穿拖鞋。


2.不给孩子吃口香糖,不给孩子佩带各种饰品、携带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品、药品等,加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3.教育幼儿户外集体活动时不要离开集体和老师单独活动;知道不拿陌生人东西,不跟陌生人走;能记住家长电话和家庭住址。


4.为明确责任,保证孩子的健康与饮食安全,请不要自带水果、生日蛋糕等任何食物来园。


5.幼儿在园活动中出现意外伤害情况,幼儿园将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条款处理。需要保险公司理赔时,家长须配合园里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完成保险程序。孩子在家长看护期间出现意外,由家长负责,幼儿园提供理赔协助。

七、入、离园收、退费说明

        幼儿入、离园,按照《辽宁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当月出勤累计不足3天(含3天)的,按实际在园日收取保育教育费;超过3天不足10天(含10天)的,按半月收取,余额退回;超过10天的,按全月收取;非入、离园月份在园期间按全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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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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