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公开课”学习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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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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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老师:赵国丹

分享时间:2023.04.26   19:30

分享地点:青少年版权作品创作微信群

学习者:余国安(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溪镇小学校)

一、群学习

最近在青少年版权作品创作微信群里热闹非凡,你一言我一语,发帖跟帖也是此起彼伏(讨论最多的成员:青莲潭影、阿凡达、佰合、小娟、攀登、刘芳<圆梦家庭教育>、德美莱),大家围绕的中心主题都是有关赵国丹老师在4月26日晚在微信群里公开课主题,针对“青少年知识产权的教育”学习。对于赵老师的演讲语音,我认真聆听了两次,在我脑海里有着声响回荡,我大致捋了一下:

第一、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三个板块,一是发明专利权板块,二是著作版权板块,三是商标权板块。同时阐述了保护时效的问题,发明创造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著作版权的保护期的终身,有影响力的追加50年,商标的时效根据法律规定。

第二、用实际例子说明发明创造的创作能力的培养,发明的目的是要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体现孩子的创作能力的是提高孩子创作思维的培养。

第三、重点讲述著作版权,因为群里的大多都是家长、老师、青年学习者等,著作版权里多以论文、作文、总结等一些文字理论思维为主的板块,在文字思想领域体现孩子创作思维的五大能力的培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提炼问题<概括归纳>→推理问题<交流探讨>→判定问题<验证总结>)、解决问题(获得成功体验)。

第四、拓展学习。为了让大家细致深入的学习更多知识产权的有关知识,建议大家继续参与以下六个课程的学习。

1.《知识产权与创意创新能力素质》

2.《解决问题分析研究脑力实训指导》

3.《创作主题甄选与内容的分析提炼》

4.《"三题法"训练与创作写作》

5.《解决问题方法步骤的概括归纳》

6.《版权作品命名与方法验证和总结》

二、查资料

对于著作版权的理解,我也参见了度娘的看法,我认为最合适的一条是这样说的:“版权,亦称"著作权",符号:。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

根据规定,作者享受下列权利:

(1)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

(2)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3)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

(4)因观点改变或其他正当理由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赔偿出版单位损失;

(5)通过合法途径,以出版、复制、播放、表演、展览、摄制片、翻译或改编等形式使用作品;

(6)因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

上述权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三、述感悟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家是非常重视的,随着文化理念的渗透,人们对各种权益的思想意识也有很大程度上提高。

我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深感其中。我在此给大家举一个我自己的例子,时间回到2018年,我向某杂志社投了一篇稿件,一年后杂志社告知我稿件被采用,要求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后打稿费,我当时投稿的初衷并不是为了挣钱,在聊天的同时我便要求给寄一本书,杂志社也爽快答应了,几天后我便收到了杂志书,当我打开内容时,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我的文章署名和单位,再看其他的文章也是如此,我便联系杂志社的工作人员问起原因,杂志社回复他们杂志凡是采用文章都不署名,虽然我没有过多的去述说什么,但总是对这件事有些心中不爽,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

时间移至2020年8月16日,重庆南岸区的一位年轻教师(入职2年)在微信中与我讨论论文的问题,她有一篇教育随笔,想让我帮她推荐一下有哪些投稿渠道。我首先向她推荐了重庆版《课堂内外》,她说不行,那个对文章要求很高,她上不了。我就给她推荐了我投稿的杂志社,并给她说明其中弊端,她一听就不愿意,说是太没有成就感了。我也仔细看了她的文章,我建议她参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每年教育故事的征集评选,如果要从论文来说,格式和选材都还要下很大的功夫才行。

事实确实如此,文章缺少了署名权,问题一切都归零,自然什么都与你无关了。这是法律赋予创作人的权利,我却没能很好地把握。通过邓老师的认知,也着实让我有待于提升自我保护。

现在的社会是法治社会,生活中诸多事情都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不管我们属于几0后,都要积极学习,保护自己,尊重他人,使我们变得更加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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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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