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是阳光下的阴霾是文明校园的毒瘤
消除校园欺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与使命
学校是预防校园欺凌的“主阵地
青少年处于成长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营造和谐校园环境,5月9日下午,美玉未检团队走进陆川中学附属小学,给四年级学生带来了一场主题为“远离学生欺凌,共享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讲座。
活动开始之前,罗聪校长对三位检察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活动伊始,陈璐检察官就给同学们播放了“什么是未检”的普法视频。
未检的概念:未检的全称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简称“未检”。是检察机关根据《刑法》《刑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规定,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同时开展帮教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工作。
视频生动有趣,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
检察官正和同学们普及法制知识。
同学们热情高涨的回答检察官提出的问题并与同学们进行积极的互动,让孩子们更进一步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并坚决的对校园欺凌说“不”!
同学们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陈检察官通过呈现校园欺凌的视频,列举校园欺凌的案例,让同学们认识到欺凌行为带来的危害。学生们纷纷互动,交流了预防和阻止校园欺凌的有效办法,以及自己在遭遇校园欺凌时要灵活应对,坚决对校园欺凌说“不”。
讲座中,陈检察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围绕校园欺凌的种类、特点、危害、责任承担,遭受欺凌时应该怎么应对等内容一一讲解;同时,结合真实的案例,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未成年人犯罪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讲座的最后,陈检察官希望所有的青少年都能积极向上,关心社会,心系祖国。
同学们一边专心的听讲,一边认真的做笔记。
陈检察官与学生一起做约定: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活动在陈璐检察官的主持下,在林滕威,吕柳臻两位检察官的协助下圆满结束,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知道在面对的校园欺凌时,都应该坚决说"不",应该及时跟老师和家长反馈和沟通。
林月芬副校长进行了总结发言:本次宣讲活动,为校园欺凌事件再次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远离欺凌伤害,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在今后的校园生活中,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争做积极向上的阳光好少年。
同学们:明善恶方能伸正义,知荣辱才可净心灵。校园是学习文化知识的一方净土,提升文明素养是我们每一位同学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创和谐校园。从你我做起,从大家做起,从现在做起。
编辑:四年级全体语文老师
图片:温林及四年级老师
终审:李珊珊 苏庆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