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营造良好基层医疗卫生环境。近期,抚州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及实施方案,对抚州高新区辖区内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村卫生室)开展了创卫工作监督检查。
此次对高新区基层医疗机构60余家进行了检查,采取监督指导、现场检查、资料检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各基层医疗机构室内环境卫生,室外“门前三包”情况,以及预检分诊设置是否规范;门诊日志登记是否规范,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否落实、卫生消毒是否规范、医疗废物处理是否符合要求,医疗污水处理和消毒是否规范,是否超范围执业,是否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问题。
检查发现,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卫生整治、预检分诊落实、医疗废物处理等工作中仍存在漏洞和不足,相关制度未严格落实,依法执业和法治建设意识还有待加强。对于存在的问题均现场指出并告知整改方式,督促医疗机构限时改正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同时对高新区辖区的主要干道包括迎宾大道、玉茗大道、赣东大道进行巡查,没有发现非法行医行为。对两家养生保健机构涉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行为,责令整改,并拟将情况通报市创卫办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改进创卫督导检查方式,严格把控整改措施和时限,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履行岗位职责,对在病媒防制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的医疗机构继续加强督导和检查,持续优化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环境,提升医疗质量,为迎接国卫复审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计划生育监督科
编辑:杨兰梦茜
校对:车秀泉
审核:刘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