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对人的伤害是非常大的,不止是行为人会受到伤害,并且对家庭来说也是非常有危害的。所以毒品一般在我国是禁止销售自己吸毒的。这属于一种违法行为。下面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戒毒的含义:
《禁毒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根据《禁毒法》的规定,社区戒毒是指吸毒成瘾人员经发现并检测确认后,县级公安机关判定其符合社区戒毒规定的,责令吸毒人员在其生活的社区,由有关基层组织和机构对其进行戒毒治疗、辅导和帮扶的一种戒毒措施。
社区戒毒主要有以下内涵:
1.社区戒毒是一种不影响工作、学习和正常生产生活的人性化戒毒措施。
2.社区戒毒是被责令的,带有一定强制性质,戒毒人员必须遵守规定和受到监督。
3.在操守良好的情况下,社区戒毒是有期限的,时间为三年。但未明确三年社区戒毒后是否责令其进入社区康复的后续跟进服务范围,其后续跟进服务可参照《禁毒法》其他条款以及由社会公益组织实施。
社区康复的法定含义
《禁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参照本法关于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社区康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戒毒后续跟进服务措施,采用带有强制性的责令手段进行后续照顾,以期防止复吸。
完整的戒毒包括脱毒、康复、和回归社会。
脱毒是很容易完成的阶段,也有很多方法和手段,包括使用药物帮助和不使用药物。康复包括生理、心理和社会康复。生理康复就是使脱瘾后恢复身体机能;心理康复就是使戒毒人员的心理状态趋向积极乐观向上,具备抵抗毒品诱惑,处理高危情境,控制情绪的心理能力。而社会康复即是使戒毒者的社会功能得到恢复,包括恰如其分的扮演各种社会角色,有充分的社交技巧去适应不同的社会环境等等。
社会康复是回归社会的前提。经过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所经过了脱毒治疗、身体、心理康复治疗,但是,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回归到社会,戒毒人员社会功能的恢复,还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社会支持与干预。
济南市历下区东关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积极做好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办公室积极对辖区内吸毒人员进行梳理核查,主动掌握其行为情况,跟踪核查其住址、生活、工作、戒毒情况,动态掌握其现实情况,全力做好禁毒安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