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金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金口小学
创建于2023-05-08
阅读 3895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江夏区金口小学2023年秋一年级新生入学
公 告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充分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2023年秋金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龄范围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方可登记入学。
二、服务范围
文字港社区第1—3组、严家村、旭光村、勤建村、淮山村第5—8组、横堤村、东振村第1—4组、杨咀村、余岭村第5—10组、海口村第1、2、7组、洞山村第6—12组、后湖村的适龄儿童。
三、实施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平台登记注册(由所在幼儿园指导完成)
1.符合对口就近入学或统筹安排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应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招生平台”)进行新生招生登记注册,入学招生平台网址为:https://zsrx.whebd.cn。电脑端建议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手机端扫描二维码进入。
2.登记注册时间
2023年5月5日0时至2023年5月14日24时
3.温馨提示:
(1)选择进入区级页面,请仔细阅读“政策规定”“平台操作一图看懂”“常见问题”“使用手册”等内容,并根据操作步骤提示逐一完成“登录注册”“填写信息”“确认提交”,按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图片。登记的信息在第一次提交后只能修改一次,请慎重填写并仔细核对,如确需修改,请再次登录后在填写信息页面点击【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信息】,修改确认后将不能再次修改信息。
(2)上传到入学招生平台中的各类证件必须采用原始证件拍照或扫描,不得使用复印件拍照,且需保持书面完整、清晰,具有较强的辨识度,以免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3)请家长诚信填报各类信息,因信息填写不准确或填报虚假信息、提供假证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填报人本人承担。
(二)现场审核资料登记
1.对口就近入学适龄儿童
(1)户籍和住房一致的(指户籍和住房均属本校服务范围,含金港、金城拆迁居民),可直接安排对口入学。符合上述条件的,请家长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相应地点审核登记。
①审核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
审核登记地点:金港幼儿园
②审核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4:00——16:30
审核登记地点:贝乐堡幼儿园
③审核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
审核登记地点:金城幼儿园
④审核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4:00——16:30
审核登记地点:睿星幼儿园
⑤审核登记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
审核登记地点:金口小学
需提供审核资料:
①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幼儿复印在一张A4纸上、父亲和母亲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②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及入住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如三个月以上用电用水证明)。
③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审核资料的,一律按照下面“2.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处理。
2.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适龄儿童(指仅户籍属本校服务范围或仅住房在本校服务范围)。由家长提交申请后暂在学校登记(申请样表另附),学校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若学位不足,交由金口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周边学校就读。
审核登记时间:2023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
审核登记地点:金口小学
需提供审核资料:
①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幼儿复印在一张A4纸上、父亲和母亲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②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及入住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如三个月以上用电用水证明)、家长申请书(须经户籍地教育总支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
3.说明
①审核户籍以适龄儿童本人户籍为依据,若其父(母)属户房一致均在本校服务范围,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如学校不能接收的,由金口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入学。
②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同时适龄儿童父(母)为独生子女并且适龄儿童父母无住房的,如能提供父(母)独生子女证和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材料,且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所在的房产在本校服务范围内,则可视为适龄儿童住房在本校服务范围。
③本公告中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
④入住材料指: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
⑤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但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4.统筹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
      审核登记地点:金口教育总支
审核登记时间:2023年6月2日
(1)适龄儿童非金口街内户籍,其父母在本校服务范围内租住且工作。
提供:
①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幼儿复印在一张A4纸上、父亲和母亲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②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③父(母)在金口街工作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
(2)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凡已办理户籍由外地迁入江夏区并在金口街工作的大学生,其子女户籍未随迁并且在本校服务范围内租住的。
提供:
①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幼儿复印在一张A4纸上、父亲和母亲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②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3)在本校服务范围内租住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提供:
①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幼儿复印在一张A4纸上、父亲和母亲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②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③父(母)在金口街的居住证。
四、温情提示
1.凡因学生家长(监护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名注册则服从金口教育总支的统筹安排入学,或因年龄、户口薄等证件造假而导致学生不能及时办理学籍的,后果由家长(监护人)承担。
2.根据不同的招生条件提供相应资料,不要缺项,感谢各位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3.咨询联系电话:15071124575(谢老师)
13429875609(李老师)
江夏区金口小学
2023年5月6日
阅读 3895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