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强调,青年人的发展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未来,关系到一个民族的荣辱兴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让广大青少年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难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学生的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乱纪行为,让学生在健康、纯净的环境中成长,坛镇中学于2022年5月23日邀请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工作负责人王彦玺主任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杨俊鹏校长对王主任进行了隆重介绍并向学生阐述树立法制观念的重要性。
王主任围绕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宣传展板向学生进行讲解。在讲解过程中,王主任邀请学生朗读中学生犯罪的一系列现实事例,让学生们切实了解哪种行为会触犯法律,并在事例分析结束后清楚表明所触犯的法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让学生明白“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
在各种事例中,王主任着重强调了避免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并阐述了校园欺凌主要的行为表现,校园欺凌对被欺凌者、欺凌者和其他涉及人员的危害,欺凌别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何避免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以及自己若遇到校园欺凌该如何自护等等问题。
王主任还针对学生生活中会遇到的各种危险提出自我保护的有效建议。
杨俊鹏校长进行总结:预防违法犯罪,青少年首先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提高自我辨别能力,做事沉着冷静,分清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生命之船在正确的航线上行驶。
青春是人生最美的旅途。一路上,我们能收获美丽的风景,体会成长的快乐;但也可能遭遇恶的侵袭、欲的引诱,走上人生岔路。法律是一座灯塔,能够照亮人生的旅途。青春路上,让我们与法同行,学法懂法、知法守法,手握金色的盾牌。青春路上,让我们与法同行,与恶划界、同美携手,让心灵不再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