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程序合理化建议
政策程序建设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在政策程序意见征询的过程中,我们经常收到一些建议,对完善政策程序有不少助益。本月我们收到不少同事的反馈意见,并从中评选出程序最佳合理化建议提供者,在此特别向他表示感谢。
我们随时欢迎大家献计献策!
附件业务中心 李志强:
李志强在本月的政策与程序的修订中提出了数条合理化建议(如:1230-02《标识标签》),对程序的修订积极响应,对程序的规范性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本期程序清单
1、FP1230-02《标识标签》R22
2、FP1240-06《无损检测工艺文件及记录》R15
3、FP1240-08《NDT技术审核》R6
4、FP1550-08《CCAR-147执照培训与考试管理》R1
5、FP2430-05《飞机故障保留的申请、评估及审批》R13
6、FP2570-11《设计工程师的资格及授权》R5
7、FP2572-91《ARJ21客改货零部件生产管理》R1
8、FP3200-03《航空器材供应商的审批》R18
9、FP3400-01《航空器材证书》R18
10、FP3400-02《航材收货和检验》R24
11、FP5340-04《数据中心运维管理规范》R1
重点程序修订介绍:
FP2430-05《飞机故障保留的申请、评估及审批》R13:
为了统一南航机务系统对非例行卡号的定义,南航修订EP02-009《非例行工卡管理程序》,明确非例行卡卡号为“工作指令号-顺序号”。(如下图,非例行卡卡号为:23070000191-50114)。因此,修订FP2430-05FB《南航保留故障控制单》的非例行卡号填写要求,新增“非例卡指令号”填写栏。
修订后如下图:
修订简介:
1、增加了南航分子公司对故障保留有特殊要求时的处理情况(见1.2.1段);
2、修订了按故障保留形式来管控的结构修理跟踪任务(见2.2.1);
3、修订了首次保留故障申请人以跟现行人员授权体系保持一致(见3.4、3.5段);
4、修订了填写《南航保留故障延长申请》的时限要求(见6.2段);
5、修订了FP2430-05FB《南航保留故障控制单》及填写说明(见附录2)。
FP1230-02《标识标签》R22
1、把 3.1.3 段的“手提灭火瓶”改为"压力瓶体";
2、增加《瓶体合格证》(FP1230-02FG)的表格尺寸:4.5cm X 3.5cm。(附录3第三页);
3、修订5.0旧标签的处理内容;
4、2572-01改为2572-35;
5、修订CAAC维修许可证号为D.300001;(以下标签涉及变更维修许可证号:《可用件标签》、《不可用-待修件标签》、《报废件标签》、《识别标签》、《修理合格证》、《瓶体合格证》、《应急设备维修记录卡》、《滑梯时限件记录卡》、《成人/儿童救生衣检查卡》、《电池/电瓶库存寿命卡》、《排放油标签》、《液压油取样标签》、《燃油取样标签》、《瓶体称重标签》);
6、增加《电子识别标签》拆下位置的填写要求:应视客户要求补充显示英文(附录2第九页);
7、增加了2.5.5白牌的等效标识使用;
8、增加有目视检查授权的大修四部维修人员。(2.2、2.2.1、2.3.1)。
FP1240-06《无损检测工艺文件及记录》R15
1、修订了程序的适用范围(见1.2.2);
2、修订了参考文件(见1.3段);
3、部分附录及表格移至NDT-OS中(见1.5段);
4、修订了维修资料(见2.1段);
5、增加了两类NDT技术文件分类(见3.1段);
6、修改了NDT车间备有的技术文件(见3.2段); 7、增加了对于商飞有关NDT资料的管理要求(见3.5.6段);
8、合并清远分公司NDT运作规程到NDT-OS中(见3.6.1段);
9、修订了NDT工作记录和报告要求(见4.2、4.3、4.4.2、4.4.3段);
10、删除CBC取件记录的要求及相关探伤取件表格(原 FP1240-06FE1和FP1240-06FE2);
11、修订了FP1240-06FA《参考文件修订评估记录表》(见附录1、3.5.3段);
12、修订了FP1240-06FB《技术文件定期审阅检查表》(见附录2)。
FP1240-08《NDT技术审核》R6
1、修订了参考文件(见1.3段);
2、修订了相关表格(见1.5段、附录1 ~ 7);
3、修订了审核依据(见2.0段);
4、修订了审核流程(见6.0段)。
FP1550-08《CCAR-147执照培训与考试管理》R1
1、修订培训和考试计划制定的描述(2.1.1);
2、修订学员准入的管理要求(3.2);
3、合并4.2.1与4.2.2的描述;
4、增加考生资格确认的管理要求(6.2);
5、修订制定实作工作单和实作评估单的描述(7.1);
6、删除考点质量负责人和考点负责人的描述(7.0)。
FP2570-11《设计工程师的资格及授权》R5
1、修订零部件设计工程师技术培训要求(2.2);
2、更正PMA/CTSOA手册名称(1.3,2.2),更新附录3清单表头 ;
3、删除生效说明(8.0),相关部门增加CBC,定义增加CBC(1.4)。
FP2572-91《ARJ21客改货零部件生产管理》R1
1、因原PMA手册名称变更,FP2572-01分为FP2572-35, 36和37, FP2310-31变为FP2810-02,因此更新参考文件,引用程序和相关表格,删除原附录1和2(5.0/6.0/7.0/8.0/9.0);
2、热处理和化学处理责任部门名称变更,同时化学处理部门删去清远分公司(3.1);
3、增加引用程序FP8000-09,相关部门和缩略语。
FP3200-03《航空器材供应商的审批》R18
1、增加6.0航材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
2、修订供应商初次审批有效期(3.3,3.4.2,3.5.3);
3、修订《评估调查问卷》有效期 (3.3) ;
4、依据公司供应商管理委员会调整,删除供应商审批的纪委知会节点(3.0)。
FP3400-01《航空器材证书》R18
1、修改了局方和南航相关文件的名称或编号(1.3/2.1.5/5.1);
2、非标准件及非原材料—新件、使用件合格证增加接受 CAA-1表(2.1.2/2.2.2/2.2.3/2.3.2/2.3.3);
3、增加第2.1.3增加说明:CCAR-145 R4 实施后,中港澳三方适航证全面互认,不再需要JMM联合认可的要求 ;
4、修订了5.1.1 南航租借航材挂签要求;
5、修改南航提供的周转件验收要求(5.1.2)。
FP3400-02《航材收货和检验》R24
1、针对南航的部件(新件除外)不录入公司生产ERP系统,修改为针对南航的部件(自带/CBC/清远件除外)(2.1.4.6);
2、检验员从南航基地或分子公司领料时,增加检查货架寿命及禁装信息的要求(3.1);
3、“航材验收员必须核查是否属于南航禁装件”修改为“航材验收员必须提请南航发料人员核查是否属于南航禁装件,并在南航手写发料单注明核查结果”(3.1);
4、删除“如收货数量未超出购货数量的 10% 或每项(RMB250) (USD50.00)中的较低 值时,航材验收组有权收下超出部分”(6.1注);
5、差错航材处理情况中:“发票价格高于定单价格”修改为“发票价格与定单价格不符”(6.1);
6、ME/TRACE系统修改为生产ERP系统。
FP5340-04《数据中心运维管理规范》R1
1、修订该程序编号为5340-04;
2、增加“网络管理员”和“运维人员”的定义(1.4); 3、增加“数据中心设备上架/下架”的相关内容(3.2、3.9/附录4);
4、增加志愿消防员的培训要求(4.2);
5、增加“消防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和防漏水报警系统”的管理要求。(6.2);
6、删除分级分权内容(原5.2);
7、将“有效标识”内容修改为“机柜标识”和“标签标识”要求。(5.2);
8、删除环境制冷要求,此为机房建设要求(原6.2) 9、删除数据备份的内容,此部分仅适用AS400设备,目前已不适用(原7.0);
10、删除IMS每年的切换演练内容(原8.4);
11、修改例行维护检查内容(原9.0);
12、修改和补充《IMS数据中心检查记录表》内容(附录3)。
战略发展部
政策程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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