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学生 幸福成长】磁县崇文学校预防新冠病毒感染佩戴口罩指引

磁县崇文体卫
创建于202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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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重要措施,为指导师生正确佩戴口罩,有效保护师生健康,制定本指引。


    一、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

    2.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

    3.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

    4.进入医疗机构时。

    5.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6.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 

    二、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2.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 

    3.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

    4.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5.有境外旅行史人员,回国1周内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 

    三、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见情形或场景

    1.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

    2.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等。

    3.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4.对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的特定人员,如庆典活动演职人员、仪仗队队员等,在参加大型活动时。

    5.进行运动的人员,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

    6.3岁及以下婴幼儿。

    7.学校师生在校期间。

    四、口罩选择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建议佩戴N95或KN95颖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无呼吸阀),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除以上情形或场景外,个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2.心肺功能障碍人员应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3.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4.口罩出现脏污、沾湿、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5.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气、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6.摘口罩时,要从两边将口罩摘下,不要触碰口罩的外表面。 

    7.有关公共服务人员所在机构应当为其配备符合相关要求的口罩,并设立独立废弃口罩收纳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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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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