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已实施一周年,对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重点知识一:定义解读
1.什么是有组织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2.什么是恶势力组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重点知识二:从严惩治
1.网络非法外之地!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2.限制出境!公安机关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3.依法从严!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
4.区别于普通犯罪的羁押手段!对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等措施。
5.异地执行、慎重减刑假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或者恶势力组织的首要分子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执行刑罚。需减刑、假释的,需报经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复核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法院审理时,应通知检察机关、执行机关参加审理。
重点知识三:打击“保护伞”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章专门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作出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
(一)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二)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
(三)包庇有组织犯罪组织、纵容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四)在查办组织犯罪案件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五)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
(六)其他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重点知识四:举报奖励与保护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有组织犯罪,对举报有组织犯罪或者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国家依法对协助、配合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护。在有组织犯罪案件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进行保护。
(一)不公开个人信息;
(二)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人员接触;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
(五)变更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六)其他必要措施。
重点知识五:保护未成年人
1.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加强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
2.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3.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反有组织犯罪法》体现了党和国家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彰显了浓浓的为民情怀。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让我们共同创造社会安定有序、环境风清气正、国家长治久安的幸福生活!
中原银行开封分行公益宣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