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进校园 社校携手护成长
2023年4月27日上午,大湾镇古西村委会诚邀了大湾镇派出所副所长陈建明同志莅临学校为同学们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
随着气温的逐渐攀升,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防溺水教育不可忽视。副所长陈建明同志就近年来发生溺水身亡的事故作出数据分析,向同学们阐释了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六不准"的内容,作了详细讲解,讲解了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醒同学们要远离西江河流、鱼塘、水塘、坑渠等情况不明的水域,并再三强调学生在无家长、无老师带领的情况下,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懂水性的学生,不得盲目施救。并教育学生要时刻谨记"预防溺水六不准"的内容及"预防溺水四个牢记"。
瞧!这是学校张贴在教师办公室外墙上"预防溺水四个牢记"的内容和"预防溺水六不准"的内容。
学校不定期组织学生读、记、背"预防溺水六不准"内容!目的是时刻提醒学生要"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特别亲密的,他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训练我们,告诫我们,出行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大湾镇派出所副所长陈建明同志宣讲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1.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1米内)行走。
2.横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遇交通信号灯,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的规则;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道路应注意观察车辆动态,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
3.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得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4.未满12周岁的不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的不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的不要驾驶任何类型的机动车。
5.乘坐摩托车应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6.不要乘坐无牌无证以及非法营运的车辆;不要乘坐超载以及酒后驾驶人驾驶的车辆。
7.乘坐公交车应在站台内候车,不得在机动车道内拦乘机动车。
8.车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不得往窗外抛掷杂物或垃圾,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大湾镇派出所副所长陈建明同志针对小学生年龄小,好奇心强,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的特点,他声情并茂地讲解了如何预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发生火灾后如何冷静应对?如何正确报火警?如何扑救初起火灾?火灾中如何自救逃生等消防常识,通过讲解触目惊心的实例等方式,让大家意识到火灾发生后的严重性。进一步增强了师生们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地扩大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面,为筑牢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校负责人冼桂德作了总结发言,衷心感谢陈所长精彩的演讲,通过副所长陈建明同志对防溺水安全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详细的宣讲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师生们的安全意识。冼校长祝愿师生们平平安安返校来,平平安安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