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大安镇中小学校预防校园暴力法制宣讲活动纪实

蓬头稚子灬
创建于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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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青春  与法同行

        陈寿曾在《三国志》中提及“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义务教育阶段作为学生品格和人性形成的重要阶段,往往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遏制校园暴力事件发生,2023年4月27日,通化县检察院的警官开展了以“护航青春,与法同行”主题法制宣讲活动。100多名师生参与了本次活动,并取得了圆满成功。

    法制讲座活动由校团委书记刘卉同志主持,由县检察院王警官授课,授课内容采用案例+分析的模式模式展开,王警官选择了近期热门的相关案例,对案例的中的暴力行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对应相应了法律条文,既明确了相关暴力行为的错误点,又明确了受到暴力伤害后的应对处理方法,一正一反两个角度,使学生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也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

       同学们在此次活动中,也获得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知道了什么是校园暴力、校园暴力的分类、校园暴力的应对处理方法等相关内容,从孩子了认真脸庞不难看出,他们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以及求“法”若渴的迫切学习心情,相信经过此次活动,孩子们的心中“知法、懂法、守法”之花将越来越绚丽。


       听取了王警官的宣讲,学生们进行了积极踊跃的讨论和发言,同学们一致认为,通过本次培训,自己会遵纪守法,不采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以暴制暴并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本,面对校园暴力首先要勇敢的说“不”,而不是听之任之,其次应该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通化县人民检察院康检察官在小会议室与校领导及全体男教师及部分女教师进行了座谈。传达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 》(高检建[2018]9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等文件进行了传达和解读,在此基础上深入了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为人师表,严守师德底线。最后也表达了希望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和交流,助力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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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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