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以及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武安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4月17日—26日,市安委办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成3个专项督导检查组,对22个乡镇、工业园区和25个市直有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暨当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督查。
此次督查,采取听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随机抽查、实地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切实掌握各乡镇、各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属地监管”和“三管三必须”的规定进行履职尽责,是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是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重点工作情况。
第一督导组先后深入到武安镇、午汲镇、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局等7个乡镇和9个市直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并随机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抽查。
第二督导组先后深入到康二城镇、淑村镇、公安局、交通局等8个乡镇和8个市直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并随机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抽查。
第三督导组先后深入到西土山镇、矿山镇、水利局、科工局等8个乡镇和8个市直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并随机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抽查。
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乡镇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标准,促进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扎实开展。下一步,市级督导检查组将继续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综合运用重点督查、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持续对乡镇、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