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光荣,勤劳者可敬,
守纪者安全,清廉者幸福!
“五一”期间
可以放松的是身心
不能放松的是纪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南乐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在此提醒广大税务干部职工
要严守纪律底线,树立廉“节”新风,做到十个严禁
过一个风清气正、舒心快乐的五一劳动节!
1、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送烟酒及土特产等节礼;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规接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3、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4、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5、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7、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
8、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秘场所;
9、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10、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提醒就是关怀,严管就是厚爱。全局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树立道德高标准,严守纪律高压线,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令行禁止,带头营造朴素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