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中心纪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廉洁文明过节!
一、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
二、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三、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
四、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
五、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六、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七、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
八、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娱乐等活动。
九、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
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节日期间,中心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问责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等顶风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