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位于长春市南关区966号,建筑面积25073平方米,主体建筑7层,局部5层,地下1层。内部设有培训教室、排练厅、展厅、琴房、录音棚、多功能厅及1个2300平方米的剧场等,365天全年开馆,每周开馆时间不少于63小时,并根据群众需求,需要延时服务。
一、服务中心(责任人:葛丽影、)
1、每日日检;
2、剧场活动做好布置工作;
3、每周测量血压;
4、春季楼内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做好防火防电;
5、节前安全检查;
6、大风天气安全巡视外围;
7、召开周例会;
8、召开安全会议;
9、跟进防雷检测。
二、保洁部:(责任人:刘雅芬)
1、感冒高发期,对全楼公共区域进行消杀,每两小时一次,一天四次,会议室月消杀;
2、大清办公室并浇花;
3、大清地下车库;
4、大清培训室;
5、大清图书室;
6、大清正门玻璃;
7、清洁馆外围地面。
三、护管部(责任人:陆明华)
1、每日夜间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电;
2、剧场活动做好跟进工作;
3、协助甲方搬物品8次;
4、每日检查各岗位在岗状态;
5、每周早例会。
四、工程部(责任人:葛丽影)
1、每天巡视设施设备;
2、给甲方维修36余次;
3、跟进馆装修;
4、跟进电梯维保;
5、跟进空调维保维修;
6、跟进地库门口换标识;
7、维修卫生间漏水点。
五、品质服务部(责任人:魏金娥)
1、接待会议21次,大型会议三次;
2、每日局长包定时更换面食;
3、分发报纸,更新展板;
4、小餐服务6次,贵宾室接待六次。
六、餐饮部(责任人:葛丽影)
1、调整菜品,餐厅、餐具每日消杀;
2、每天安全检查;
3、每天早例会;
4、大清餐厅细节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