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中央环保督导组“回头看”工作,按照上级所属部门要求,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事后沟通协调机制。杜绝出现运输过程中私自乱排乱倒的情况,确保产生的建筑垃圾前端审批和后端处理能够有效衔接。便于后期能够监控全区建筑垃圾处理情况;进一步完善镇街管理,方便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个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确保申请人依法依规排放建筑垃圾,更好的起到指导监督的作用,2023年4月26日红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渣土大队组织红山区十三个镇、街办事处、执法大队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首先渣土大队副大队长王磊带领各镇街工作人员学习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更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最后, 渣土大队大队长王刚针对业务办理、审批流程、建筑垃圾处置证办理进行了系统的讲述、现场与会人员在会议上提出工作存在的难题、大队长通过多年工作经验和法律法规给大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让十三个镇街渣土业务工作人员更清晰的了解和掌握以后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此次业务培训建立了建筑垃圾管理和审批工作的桥梁,有效的提高了各个镇街办事处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渠道,阻止了建筑垃圾乱排乱倒的违法现象。下一步渣土管理大队将对各个镇街办事处持续进行业务指导,优化公平公正法制的业务办理平台,建立健全电话沟通机制、不断提高全区建筑垃圾处置水平。共同创建文明城市, 全面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