翩翩少年,伴随着书声;
菁菁花季,盈溢着梦想;
岁岁成长,布满了希望。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4月29日上午,海兴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共青团委一行六人走进苏基镇张王文小学,为张王文小学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少年法庭干警姜新新针对时下多发的校园盗窃、校园微暴力等问题,结合小学生年龄段的特点,通过动画观摩学习、现场讲解示范、交流讨论问答的方式,用一个个生动具体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给同学们进行了生动的普法教育,引导学生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行为习惯,鼓励同学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同学们听得全神贯注,精彩的宣讲赢得了师生们的一致肯定和广泛好评。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人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打人到满地找牙,问题:牙齿脱落或折断几颗构成轻伤,几颗构成重伤?答案:2颗,7颗。
抢劫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姜法官告诉我们“抢劫罪没有金额要求”!
社会不良行为包括
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吸烟、饮酒,离家出走等都是社会不良行为。
法规化雨,润心有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此次海兴法院少年法庭“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在场学生敲响了警钟,让孩子们明白了法律的重要,在他们心中根植下法治与安全的“种子”,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也为平安校园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张王文中心小学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