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居民可到卫生院或村卫生所免费享受服务。
12类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包括:
1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免费为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并对健康信息及时更新,逐步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2
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及技能、优生优育、传染病预防及辖区内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辖区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不定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及义诊活动等。
3
预防接种
为辖区内新出生儿童免费办理预防接种证,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风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发现、报告预防接种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4
儿童健康管理
为0-6岁儿童免费建立健全专项健康档案,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儿童保健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出生后的新生儿可以在家中享受到医务人员上门的家庭访视服务。针对儿童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为其提供生长发育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等服务内容。
5
孕产妇健康管理
建立健全专项健康档案,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保持互动联系。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1次产后访视和1次产后健康检查,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6
老年人健康管理
每年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7
慢性患者健康管理
对辖区内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及高危人群进行用药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Ⅱ型糖尿病患者每年免费测4次空腹血糖。
8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对辖区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健康指导。每年对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
9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实行可疑者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范服药。
10
中医药健康管理
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龄儿童提供针对性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健康指导等,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中医体质分为平和质、阳虚质、阴虚质、气虚质、痰湿质、湿热质、血瘀质、气郁质、特禀质9种类型,根据不同体质进行不同的中医指导。
11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肝炎、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上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手足口病、病毒性肝炎等病人进行随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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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恺
初审:席猛
终审:黄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