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国(境)的相关处罚规定

用户2619181
创建于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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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疫情阴霾散去,我国出国(境)的日渐恢复,员工出国(境)活动也日渐频繁。员工出国(境)期的注意事项也务必清晰,做到出国(境)期间的行为合规。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22年版)》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员工及随同外派员工出国(境)的配偶、子女违规取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或为他人上述提供便利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情节较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同时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依据《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如果已经加入外国籍,则自动丧失中国籍。

依据《中国共产党记录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由此可见,取得外国国籍不是员工的个人之事,我行员工应保持清醒认识,以身作则,敬畏纪律,切莫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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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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