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以赴做好2023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价工作

高陵区卫计综合监督所
创建于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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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高卫计字(2017)220号)文件要求,由区卫健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成立由区市场监管、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计综合监督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的西安市高陵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价专家组,对全区53家在区教育局取得办园(所)资格并向区妇幼保健院提交申请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本次综合评价时间为4月3日至4月25日,采取看现场、查资料、查阅相关资质证件、问答考试等形式,现场打分、现场评价。主要对保健室或卫生室设置情况、室内、室外环境和个人卫生情况、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卫生保健知识培训情况、行政管理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卫生综合评价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西安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价标准(试行)》逐项对照检查,如实记录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现状,准确给出得分,提出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建议。

区卫计综合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对学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进行检查

区卫计综合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对教室防蚊蝇设施进行检查

区卫计综合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对饮用水卫生相关资料进行查看

  我所卫生监督员与检查组其他成员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此次综合评价工作。通过开展卫生保健综合评价,全面反映了托幼机构卫生管理状况,为规范、科学管理托幼机构卫生提供了依据,从而提高了托幼机构自身卫生管理水平,强化了托幼机构卫生责任意识,提升了托幼机构卫生整体水平,减少了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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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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