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未来和希望,但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不健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在形成之中,相比于成年人更容易遭受不良影响和不法侵害,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4月24日昌江县司法局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到昌江县民族中学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未成年人”专项宣讲活动。
讲座由海南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杨彦萍律师主讲,她结合为昌江县本地未成年人包括相关民族中学学生办理的鲜活案例,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常识,着重从预防犯罪、避免违法、谨防诈骗、远离性侵、戒除网瘾、提高防火及交通安全意识等方面进行讲解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告诉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杜绝校园欺凌,远离毒品,抵制不良风气和犯罪引诱,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主任李世兰用通俗易懂语言讲解了《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有关未成年人的内容,明确根据《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未成年人刑事辩护已实现全覆盖,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民事案件未成年人除了抚养、继承纠纷符合法律援助外,还扩大到了人身、财产、精神损害赔偿。
讲座结束后,律师还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针对师生们提出的涉及校园欺凌、校园伤害责任分担、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杨律师都耐心地进行解答,疏导学生心理,并提供可行的解决办法。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1人次,发放《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等各类法律宣传资料840件,给同学们赠送了法律援助宣传笔、手持风扇、文具笔袋等学习生活用品,深受学生喜爱。此次活动,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学生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营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今年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列为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之一,为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昌江县司法局多措并举为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质量的法律援助。
一、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各中小学指定法律援助联络员,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的作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二、开辟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窗口,为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原则上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
三、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质量。安排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严格遵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一援到底”原则,落实同一未成年人案件自始至终由同一位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如有未成年人为女性的性侵害案件,优先指派女性律师办理。
四、提高“12348”和0898-26652848热线服务质量。安排专业律师值班,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加大对未成年人“12348”和0898-26652848热线接听回访工作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不断提高“12348”和0898-26652848热线服务质量。
五、拓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的维度和广度。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法治教育、心理咨询等综合服务,对申请类和未拘押案件的未成年人受援人或者其监护人进行100%回访,根据回访发现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针对性的跟踪帮扶、后期观护措施。
六、加强困难、特殊未成年人的法律服务、法律帮助。加强农村地区、艰苦偏远地区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孤儿、单亲(离异)家庭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儿女的法律服务。
七、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专项宣讲活动。在六一儿童节、开学季等主要时间节点,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辖区中学、小学等地,以“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为主题,围绕校园霸凌、毒品交易、家庭暴力等重点内容,通过以案释法、讲故事、设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海报或法治教育宣传栏(指示牌)等方式,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八、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在咨询、受理、指派、办理、旁听、回访、归档等环节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把关和监控,对已结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评估率达100%,确保已结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优秀率达100%,已结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或者其监护人满意度达90%以上,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