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内容解读
1、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法律明确规定在案件办理方面要从严把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等适用条件,在线索核查阶段可以对涉案财产依法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等措施。为预防再犯罪,法律还规定了刑满释放后的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制度。
2、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法律明确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行为类型,并强调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从重处罚。法律还规定了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的行为清单,明确了底线禁区。
3、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
法律明确规定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若联审过程中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4、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
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职责,并对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明确要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即使达不到犯罪程度也要依法从重处罚。
5、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法律明确规定有证据证明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可以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6、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法律明确规定了涉案财物处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诉讼权利,还规定了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举报人等的保护措施。